● 比赛说明

1.中羽联“直通高校”羽毛球邀请赛第二季(总决赛)的报名将于9月18日全国同步开启。

参赛嘉宾院校: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

2.免报名费(限各分站前八名及熊国宝羽毛球中心学员)。参赛需缴纳500元押金,比赛结束当天退还。

3.竞赛组别:高中组

4.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5.比赛地点:熊国宝羽毛球中心恒大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恒大城运动中心)

6.比赛奖励

第一名 尤尼克斯日本制高端球拍+证书+奖杯

第二名 尤尼克斯日本制高端球拍+证书+奖杯

第三名 尤尼克斯日本制中高端球拍+证书+奖杯

第四名 尤尼克斯9支装高端羽毛球包+证书

第五-八名 尤尼克斯3支装高端羽毛球包+证书

7.赛事联系人:向老师18180566773(微信同号)

● 竞赛规程

中羽联“直通高校”羽毛球邀请赛第二季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

主办单位:中羽联

首席赞助商:尤尼克斯(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推介高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侨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合作单位:亚太财富、如意集团、启迪控股、羽毛球杂志、中国体育、XGB、爱羽客、先锋乒羽、国羽严选

二、比赛时间、地点:

成都站(比赛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1年6月26日~27日

比赛地点:运动时空羽毛球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董家湾路6号)

武汉站(比赛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1年7月10日~11日

比赛地点:星羽乐羽毛球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开发区沌口办事处车城东路3号)

北京站(比赛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1年7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熊国宝羽毛球学院顺义馆(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3号)

杭州站(报名中)

比赛时间:2021年9月11日~12日

比赛地点:冠军一号运动中心(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通运街413号3幢)

深圳站(已取消)

比赛时间:2021年8月21日~22日

比赛地点: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附近)

总决赛比赛时间:

南昌站

比赛时间:2021年10月5日~6日

比赛地点:熊国宝羽毛球学院恒大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恒大城)

三、竞赛组别

初中组:初中未毕业且计划通过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的在校学生;

高中组:高中未毕业且计划通过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的在校学生。

注:总决赛不设初中组

四、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1、全国在校中学生;参赛运动员应根据个人需求自行购买保险,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陪同。

2、运动员身心健康,无心脏或类似不宜剧烈运动疾病的运动员报名参加,主办方和承办方均不承担比赛期间任何意外事故的任何责任。

3、谢绝全国注册运动员参赛,如审核查出,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现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港澳台居民和国际友人凭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护照等能有效证明本人的原件。报名人员应该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的组别项目,如有隐瞒或冒名顶替者,发现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参加办法:。

分站赛:免报名费,参赛需缴纳500元押金,比赛结束当天退还。为保证比赛质量,各分站限额100名,报满即止。

总决赛:各项目获得前八的运动员直接晋级参加总决赛,战略合作伙伴“熊国宝羽毛球学院”的培训学员可直接参加总决赛。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参赛资格里面的条件进行报名,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定:具体规定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进行补充执行。

2.分站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总决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3. 记分方法:第一、二阶段均采用21分金球制,一局定胜负。

4. 由主办单位提供比赛用球,暂定为尤尼克斯AS-03型号。

八、其它:

1.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在小组赛结束前接受身份检验。

2.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 5 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 5 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九、所有参赛运动员认可并同意主办方使用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使用权和肖像使用权。

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