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赛规程

筑梦新四川

"熊猫决"·2019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团体赛

自贡荣县站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二)指导单位: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荣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自贡市羽毛球协会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荣县羽毛球协会

(四)执行单位:

四川荣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金樽酒业有限公司

荣县自力水泥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团体赛:

2019年7月6 - 7日自贡荣县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8日)

三、报名联系方式:

2019年7月6-7日自贡荣县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8日)

比赛地点:自贡荣县体育中心体育馆

联系人:欧晓芸18681396786

联系人QQ号:294937740

四、比赛项目:

甲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乙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丙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混合双打)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1、身体健康(运动员赛前需自行做身体检查,并办理身体健康证明如未做身体检查办理健康证明在比赛中发生意外赛事主办方概不负责)。

2、执行单位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在报名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方能给予办理)。

3、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4、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1)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2)甲组比赛中,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1名注册运动员参加。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乙组丙组不允许注册运动员参加。

六、竞赛组别:

甲组: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乙组:197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丙组:1944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

一个队的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每场比赛均不能兼项,如果 1 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不足 3 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个年龄组进行比赛(如 甲组出现此类情况,则取消该组别),由于报名人(对)数不足造成运动员一个参赛项目的并组不影响其所参加其他单项的年龄组,即不视为跨组报名。

七、参加办法:

(一)分站赛: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请根据各地区羽毛球协会相关赛事规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2、分站赛均为独立赛事,四川省羽协不负责报名参赛。

3、分站赛收取报名费300元/队。

(二)四川省羽协总决赛:

1、获得 2019 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各分站赛各组别、各单项或团体前16名的运动员和运动队有资格报名参加比赛。

2、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 2 个不同的单项,报名团体赛不影响单项赛兼项。

3、根据比赛报名情况,主办单位将适当给予总决赛所在地一定数量的外卡名额。

(三)分站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四)记分方法:

比赛采用91分每球得分制,比赛实行三局轮换制,比分先到91分的一队获胜。每局比赛中任何一方率先得到31、61分的则比赛暂停,同时双方换人进行下一局比赛。(只第一个项目挑边,先到16分、31分、45分、61分、75分交换场区)。如有2队胜次相同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有3队或3队以上的队伍胜次相同,以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同则以抽签决定名次。其中不论在净胜场、净胜分哪个计算层级上出现两个队相同的情况,则按两队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

(五)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5 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六)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七)比赛用球:详见各项赛事详细规程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

1、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上的组别,奖励前 8 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下的组别,采取减二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二)总决赛:

1、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上的组别,奖励前 8 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下的组别,采取减二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3、总决赛决出各组别、单项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第五名-第八名并列第五。

4、各组别团体赛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的球队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由四川省羽协选派人员和赛区选派人员共同组成。

(二)赛区裁判员:

1、四川省羽协选派一名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并于赛前2 天到四川省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分站赛报到参加筹备工作。

2、分站赛裁判员由赛区选派。总决赛四川省羽协将视情况选派一定数量的裁判员,其余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3、总决赛赛比赛半决赛前采用 1 人裁判制,半决赛开始采用 3 人裁判制。

十、其它: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在小组赛结束前接受身份检验。

(二)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 5 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 5 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