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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决"·瑞强杯2019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团体赛
仁寿站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仁寿县羽毛球协会
(三)执行单位:
四川荣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金樽酒业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团体赛:
2019年6月29-30日仁寿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1日)
2019年7月6-7日自贡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8日)
2019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总决赛: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元月1日攀枝花站
(报名截止日期:12月13日)
三、报名联系方式:
1、2019年6月29-30日仁寿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1日)
比赛地点:仁寿湿地公园羽毛球馆(仁寿县文林镇文林市民中心对面湿地公园内)
联系人:郭琴15983327146(微信同号)
联系人QQ号:841096780
邮箱:841096780@qq.com
2、2019年7月6-7日自贡站(报名截止日期:6月28日)
比赛地点:自贡荣县体育中心
联系人:李锐 18990007252
联系人QQ号:
邮箱:
地址:
3、2019年12月30日-2020年元月1日攀枝花站(总决赛,报名截止日期:12月13日)
比赛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视窗体育中心
联系人:冯禹铭
联系人QQ号:
邮箱:
地址:
四、比赛项目:
甲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乙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丙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追逐接力赛(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混合双打)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1、身体健康(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2、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比赛期间的风险。
3、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6 至 8 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
4、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5、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1)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2)甲组比赛中,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1名注册运动员参加。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乙组丙组不允许注册运动员参加。
六、竞赛组别:
甲组: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乙组:197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丙组:1944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
如果 1 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不足 3 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个年龄组进行比赛(如 A 组出现此类情况,则取消该组别),由于报名人(对)数不足造成运动员一个参赛项目的并组不影响其所参加其他单项的年龄组,即不视为跨组报名。
七、参加办法:
(一)分站赛:
1、报名信息:参赛运动员必须在6月21日前完成报名,报名表上必须认真填写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参赛队名及联系电话等。
2、赛事服务费:为避免报名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团体赛甲、乙组500元赛事服务费,丙组300元赛事服务费。获得 2019 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各分站赛团体前 8 名的运动队参加总决赛免赛事服务费。
(二)四川省羽协总决赛:
1、获得 2019 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各分站赛各组别、各单项或团体前16名的运动员和运动队有资格报名参加比赛。
2、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 2 个不同的单项,报名团体赛不影响单项赛兼项。
3、根据比赛报名情况,主办单位将适当给予总决赛所在地一定数量的外卡名额。
4、赛事服务费:为避免报名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单项赛每项 100 元赛事服务费,团体赛每组500元赛事服务费。获得 2019 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各分站赛各组别、各单项或团体前 8 名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免赛事服务费。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允许长期(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经报主办单位同意后可受邀报名参加比赛。日期以最后一次入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盖章的日期为准。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2017版《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分站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
比赛采用91分每球得分制,比赛实行三局轮换制,比分先到91分的一队获胜。每局比赛中任何一方率先得到31、61分的则比赛暂停,同时双方换人进行下一局比赛。(只第一个项目挑边,先到16分、31分、45分、61分、75分交换场区)。如有2队胜次相同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有3队或3队以上的队伍胜次相同,以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同则以抽签决定名次。其中不论在净胜场、净胜分哪个计算层级上出现两个队相同的情况,则按两队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
(四)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5 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五)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比赛用球:待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
参赛队数在12组及以下录取前三名;参赛队数在12组以上(含)、24组以下(含)录取前6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甲、乙组:第一名奖金4000元
第二名奖金3000元
第三名奖金1500元
第四名奖金1000元
第五名奖金800元
第六名奖金600元
丙组:第一名奖金3000元
第二名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800元
第五名奖金600元
第六名奖金500元
(二)总决赛:
1、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上的组别,奖励前 8 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队)以下的组别,采取减二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3、总决赛决出各组别、单项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第五名-第八名并列第五。
4、各组别团体赛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的球队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由四川省羽协选派人员和赛区选派人员共同组成。
(二)赛区裁判员:
1、四川省羽协选派一名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并于赛前2 天到四川省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分站赛报到参加筹备工作。
2、分站赛裁判员由赛区选派。总决赛四川省羽协将视情况选派一定数量的裁判员,其余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3、总决赛赛比赛半决赛前采用 1 人裁判制,半决赛开始采用 3 人裁判制。
十一、其它: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在小组赛结束前接受身份检验。
(二)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 5 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 5 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