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赛须知

1.甲、乙组取得前八名的选手,参加第25届全球“华人杯”羽毛球单项锦标赛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费补贴。

2.甲组第一名奖励价值7200元的羽毛球装备。

甲组第二名奖励价值4500元的羽毛球装备。

甲组第三名奖励价值2700元的羽毛球装备。

甲组第四名奖励价值1800元的羽毛球装备。

3.乙组第一名奖励价值4800元的羽毛球装备。

乙组第二名奖励价值3000元的羽毛球装备。

乙组第三名奖励价值1800元的羽毛球装备。

乙组第四名奖励价值1200元的羽毛球装备。

4.参赛费:甲组500元/队,乙组300元/队。

5.队伍须保证在中羽联APP所录入的信息(包括资料及照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在组委会核实后,有权取消该队伍资格。平台负责人联系电话:向有为 15388139585(微信同号)

6自贡站 6月30-7月1日 (团体赛,报名截止日期6月22日)

比赛地点:自贡荣县体育中心

联系人:李锐 189900072526

● 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荣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仁寿县羽毛球协会

自贡市羽毛球协会

汉源县羽毛球协会

攀枝花市羽毛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四川电视台

湖南卫视先锋乒羽频道

成都商报

班豆网

● 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甲组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乙组

三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 参赛资格

1、甲组报名运动员须为 2002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

2、乙组报名运动员须为 1978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

3、身体健康(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4、执行单位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在报名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方能给予办理)。

5、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6、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1)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2)甲组比赛中,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 2 名注册运动员参加,且只能参加双打项目。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乙组不允许注册运动员参加。

● 参赛办法

(一)分站赛:

1.甲组:报名俱乐部共 24 支。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2 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 6 至10 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 4 名,女运动员不得低于 2 名。所有男运动员不能兼项,女运动员可兼1项。

2.乙组:报名俱乐部共24 支。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 5 至 8 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 4 名,女运动员不能低于1名。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3.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

(二)中国羽协大区赛:

1、参赛单位:

通过各地区羽毛球协会举办的分站赛,获得前四名的全省各地羽毛球俱乐部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2、报名数量:

甲、乙组各 24 支俱乐部(不含外卡,原则上甲、乙组均报满 24 支队伍即截止报名,中国羽毛球协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3、大区赛报名:

由各地区羽毛球协会统一组织报名,并根据报名时间要求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1)赛事严格控制参赛俱乐部运动员交流。参加全国赛的俱乐部必须在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俱乐部联赛进行注册。俱乐部报名运动员中交流运动员甲组不得超过 5 人,乙组不得超过 3 人。交流运动员必须是获得了本省区市当年度选拔赛前 8 名且本人所在俱乐部未获得全国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2)甲组:报名俱乐部共 24 支。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2 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 9 至 15 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 6 名,女运动员不得低于 4 名。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3)乙组:报名俱乐部共 24 支。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 5 至 8 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 4 名,女运动员不能低于 1。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4)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

(5)中国羽毛球协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外卡。

(三)四川省羽协总决赛:

1、参赛单位:

各分站赛获得前8名的俱乐部。

2、总决赛报名:

(1)由各分站赛承办方统一组织报名。

(2)允许甲组不超过 2 人,乙组不超过 1 人的交流运动员。交流运动员比赛必须是报名大区赛,并且本人原俱乐部未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

(3)其余报名要求与大区赛一致。

(四)报名要求:

1、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注册俱乐部信息及人员信息。包括领队、教练员及每名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及 2 寸白底证件照(数码照片)。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俱乐部所有比赛成绩。

2、报名后经审核通过并完成参赛费支付,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补充通知。

(五)总决赛参赛费:

为避免报名参赛队伍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参赛费。

五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 500 元参赛费。

三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 300 元参赛费。

● 报到与离会

(一)各俱乐部代表队须于赛前 1 天到赛区报到,并须提前将抵达赛区的时间告知承办单位。

(二)赛后一天离会。

● 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总决赛均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出场顺序。

(二)出场顺序:

甲组:出场顺序在领队会抽签决定。

乙组: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三)赛制:

甲组: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乙组: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三场两胜制,先胜两场的一方获胜。

(四)记分方法:

甲组、乙组均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 21 分每球得分制,先到 21 分者获胜;决胜局采用 11 分每球得分制,6 分交换场区,11 分封顶。

(五)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六)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10 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俱乐部,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俱乐部认真组织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比赛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3、比赛服装:各俱乐部代表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选拔赛:

奖励办法详见相关各选拔赛赛事规程,录取名次以总决赛录取办法为准。

2、总决赛:

详见补充通知

● 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四川省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二)裁判员:

1、裁判长、编排长由四川省羽协选派,于赛前 2 天报到。

2、承办单位选调比赛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3、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 1 人裁判制,第二阶段开始采用 3 人裁判制。

● 参赛经费

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如果需要赛区协助联系住宿请联系赛区负责人)

● 其他

本规程由四川省羽毛球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