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赛说明

1.“江山李宁杯”全国羽毛球混合团体大奖赛的报名将于10月09日12点全国同步开启。

2.报名费100/人,赠送李宁运动服一件。全国总限报32队。

确认报名参赛需联系报名负责人缴付200元/队的预付金,其余费用报道当天补足。

3.竞赛组别:混合团体

4.竞赛项目:第一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第二男子双打

注:其中第二男双年龄相加为90岁以上,最小年龄队员不得低于40岁。

不可兼项。

5.比赛时间:2023年11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11月06日)

比赛地点:江山李宁体育园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滨南路99号)

6.赛程安排:

11月11日:签到,领取参赛球衣,适应比赛场地,赛前说明会。

11月12日:冠军大合影,开幕式,比赛,颁奖世界冠军面对面,合影签名。

7.比赛奖励:

第一名:10,000元现金

第二名:8,000元现金

第三名:5,000元现金

第四名:3,000元现金

第五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六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七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八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8.赛事联系人:有为18180566773(微信同号)

●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3年11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11月06日)

2.比赛地点:江山李宁体育园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滨南路99号)

二、竞赛组别:

混合团体赛

三、竞赛项目

第一男双,混双,第二男双

注:1.其中第二男双年龄相加为90岁以上,最小年龄队员不得低于40岁。

2.不可兼项。

四、参赛资格:

1. 年龄在18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均可报名参加。

2. 仅允许业余选手参加,谢绝专业选手参赛。在本规程中中国专业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评语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在各省市队注册过的运动员,或代表省市队打过省一级或以上比赛的运动员。外籍专业运动员为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或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都视为现役及退役专业运动员。

3.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现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港澳台居民和国际友人凭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护照等能有效证明本人的原件。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个人实际年龄及规程要求报名参加比赛,比赛期间如发现信息不符者,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报名人数:每支队伍参赛队员最少报名人数为6人(5男1女),最多可报参赛人数为8人(男替补1人,女替补1人)。

5. 参赛队伍:参赛队伍数量最多为32支。

五、参赛办法:

报名费:100元/人,参赛送李宁运动服一件。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参赛资格里面的条件进行报名,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兼项;

2.报名方式:

(1)关注“中羽联”微信公众号,在“发现”一栏里面找到“比赛报名”并点击相应的比赛报名;

(2)下载“中羽联”APP,在“比赛”一栏里面点击相应的比赛报名;

(3)赛事联系人:向老师18180566773 (微信同号)

3. 报名截止当日,会通过线上及线下将所有参赛运动员名单公布在报名链接页面内。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定:具体规定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进行补充执行。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数量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

(三)记分方法:

第一、二阶段均采用21分制的标准记分办法,一局定胜负。

(四)由主办单位提供比赛用球。

(五)弃权和罢赛

1.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并通报。

3.希望各参赛运动员认真比赛。为了严肃赛风赛纪,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奖励办法:

设定奖金,奖金标准如下(不含税点)

第一名:10,000元现金

第二名:8,000元现金

第三名:5,000元现金

第四名:3,000元现金

第五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六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七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第八名:李宁球拍2支,毛巾6条(价值2000元)

八、补充说明

1.  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  各参运动员必须绝对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以当值裁判员判罚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3.  各参赛运动员需做到球风文明,球品良好,漏吹不埋怨,不打情绪球,坚决杜绝违背体育道德的不文明言行;

4. 场内、场外,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者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5.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十二、比赛用球:组委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