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支持单位:湖州市体育总会
湖州市羽毛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吴兴区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吴兴区羽毛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1日-13日在湖州市羽诚羽毛球馆举行
五、比赛项目
中年组团体赛(男双、混双、男双)
青年组团体赛(男双、混双、男双)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范围:湖州地区及友好交流团队。
(二)参赛资格: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7人。
(三)中年组首场双打上场运动员年龄必须都是197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第二场混双上场男运动员必须是198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女运动员必须是198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第三场双打上场运动员年龄必须都是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谢绝专业运动员参赛)
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身者。(谢绝专业运动员参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必须身体健康自行办理参赛期间的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须提供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或年度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报告)。在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参赛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信息相符方能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富力特300羽毛球。
3、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首阶段,分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
4、团体赛出场顺序:男双、混合双打、男双。选手不允许兼项。
5、计分办法:
(1)根据3场比赛(男双、混双、男双)总净胜分数决定胜负,总得分多于总失分的队获胜。如果总得分和总失分相同,3场比赛中获得2场胜利的球队获胜。
(2)各小组根据比赛胜次排定名次。胜次多者名次靠前。如果两支球队胜次相同,则两队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果三队(三队以上)胜次相同,则按在该组比赛的总净胜分数排定名次。
(3)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25分一局定胜负,先到25分者为胜。一方比分先到13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6、比赛前20分钟双方提交出场名单,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改。
7、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对方以25-0取胜),首场比赛后,以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以裁判员计时为准。如全队弃权,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8、在比赛中选手如突发伤病,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参加正常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方以25-现在已得分数取胜)。
9、比赛中选手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开始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八、报名与报到:
(一)电子报名表发邮件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吴兴区羽毛球协会联系人:吴晶 电话:13511232950,报名邮箱:113271444@qq.com。
(三)报名:报名至2020年12月4日截止。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以便于工作和减少差错。
(四)因受比赛场地、比赛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本次比赛各组别限报12支队伍。
(五)2020年12月11日下午14点到羽诚羽毛球馆报到,14点30分召开领队教练会议。报到时要求参赛队携带(1)健康证明、(2)安全承诺书、防疫承诺书(3)参赛人员交验二代身份证、(4)参赛证及人身意外保险单。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第一名:价值30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第二名:价值20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第三名:价值10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第四-八名:价值8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十、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
十一、仲裁与裁判:
本次比赛仲裁、裁判长及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注意事项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参赛人员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申诉,应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报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
(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赛前下发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