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赛须知

1.各组别各单项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第25届全球“华人杯”羽毛球单项锦标赛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费补贴。

2.参赛费:50元/每人/每项(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2个不同的单项)

3.参赛运动员须保证在中羽联APP所录入的信息(包括资料及照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在组委会核实后,有权取消该队伍资格。平台负责人联系电话:向有为 15388139585(微信同号)

4.线下报名请联系宜宾站负责人

5.宜宾站 8月4-5日 (单项赛,报名截止日期7月27日)

比赛地点:南溪区文体中心体育馆

联系人:刘国军, ‭15283541767

6.补充通知:

a.所有参加双打的运动员如果同年龄段找不到搭档,允许向小年龄段跨组,但该对必须有一人在小年龄组,且跨组后获得前四的队伍没有资格报名参加大区赛;如果一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不足4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个年龄组进行比赛(如A组出现此类情况,则取消该组别)。

b.此次比赛不设“种子”选手,组委会统一抽签。

c.本次比赛组委会不提供比赛服。

d.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溪区羽毛球协会

广元市羽毛球协会

(三)执行单位:

四川荣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四川电视台

湖南卫视先锋乒羽频道

成都商报

班豆网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暨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大赛分站赛:

2018年8月4-5日宜宾站(报名截止日期:7月27日)

2018年9月8-9日广元站(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

三、报名联系方式:

宜宾站 8月4-5日 (单项赛,报名截止日期7月27日)

比赛地点:南溪区文体中心体育馆

联系人:刘国军, ‭15283541767

四、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比赛需求。

(二)承办单位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

(三)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 A、B、C、D 组比赛。

六、竞赛组别:

根据年龄分为 7 个组别

A 组:1994 年 1 月 1 日-200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B 组:1984 年 1 月 1 日-199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C 组:1974 年 1 月 1 日-198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D 组:1969 年 1 月 1 日-197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E 组:1964 年 1 月 1 日-196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F 组:1959 年 1 月 1 日-196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G 组:1954 年 1 月 1 日-195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注:

E 组、F 组和 G 组不设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项目;

所有参赛运动员原则上不得任意向大年龄段或向小年龄段跨组;所有参加双打的运动员如果同年龄段找不到搭档,允许向小年龄段跨组,但该对必须有一人在小年龄组,且跨组后获得前四的队伍没有资格报名参加大区赛;

如果 1 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不足 3 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个年龄组进行比赛(如 A 组出现此类情况,则取消该组别),由于报名人(对)数不足造成运动员一个参赛项目的并组不影响其所参加其他单项的年龄组,即不视为跨组报名。

七、参加办法:

(一)分站赛: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请根据各地区羽毛球协会相关赛事规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2、分站赛均为独立赛事,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大赛组委会和四川省羽协不负责报名参赛。

(二)中国羽协大区赛:

1、参赛资格:在各分站赛中获得各年龄组、各单项前 8 名的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大区赛。

2、报名人数:原则上大区赛报满 400 人即截止报名。

3、报名方法:详见赛前补充通知。

4、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 2 个不同的单项。

5、已参加大区赛并获得相应项目前 4 名的运动员,不得在其他大区赛报名参加已获得名次的项目,比赛期间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各地区羽毛球协会统一组织报名,并根据报名时间要求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

7、参赛费:赛事承办方自行决定收取参赛费。

(三)四川省羽协总决赛:

1、获得 2018 年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比赛2站分站赛各组别、各单项前 8 名的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比赛。

2、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 2 个不同的单项。

3、根据比赛报名情况,主办单位将适当给予总决赛所在地一定数量的外卡名额。

4、参赛费:为避免报名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每项 100 元参赛费。

(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允许长期(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经报主办单位同意后可受邀报名参加比赛。日期以最后一次入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盖章的日期为准。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二)大区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第一、二阶段均采用 21 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11 分交换场区,21 分封顶。四分之一决赛开始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 21 分每球得分制,21 分封顶。决胜局采用 11 分每球得分制,6 分交换场区,11 分封顶。

(四)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5 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五)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

详见相关赛事规程奖录取名次于奖励办法。

(二)大区赛:

1、报名参赛人数在 4(含)人(对)以上的组别,奖励前 4 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 4 人(对)以下的组别,建议采取减一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3、大区赛赛决出冠、亚军及并列第三名、第五名-第八名并列第五。

4、各组别、单项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的运动员证书和奖品。

5、获奖证书主办单位颁发;奖品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总决赛:

1、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以上的组别,奖励前 8 名。

2、报名参赛人数在 8 人(对)以下的组别,采取减二录取的方式给予奖励。

3、总决赛决出各组别、单项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第五名-第八名并列第五。

4、各组别单项冠、亚军和并列第三名的运动员将获得奖牌、证书和奖品,并列第五名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5、各组别单项冠、亚军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由四川省羽协选派人员和赛区选派人员共同组成。

(二)赛区裁判员:

1、四川省羽协选派一名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并于赛前2 天到四川省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分站赛报到参加筹备工作。

2、分站赛裁判员由赛区选派。总决赛四川省羽协将视情况选派一定数量的裁判员,其余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3、总决赛赛比赛半决赛前采用 1 人裁判制,半决赛开始采用 3 人裁判制。

十一、其它: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在小组赛结束前接受身份检验。

(二)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 5 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 5 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