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汉源甜樱桃杯”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大赛(四川区选拔赛)
暨四川省全民健身羽毛球系列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汉源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汉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汉源县体育总会
汉源县羽毛球协会
雨城区羽毛球协会
雅安市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
(四)执行单位
四川荣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汉源县体育发展中心
四川中羽鹏翔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朗域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六)媒体支持:
四川电视台、湖南卫视先锋乒羽频道、雅安电视台、成都商报、网易新闻、 新浪看点、中国体育网、四川热线、体坛快报、今日头条、全民健身网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5月25-26日汉源县体育馆
(报名截止日期:5月19日)
三、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比赛需求。
(二)承办单位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
(三)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A、B、C组比赛。
五、竞赛组别:
根据年龄分为7个组别
A组:1995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985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975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出生
D组:197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出生
E组: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
F组:1960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
G组:1955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
注:
E组、F组和G组不设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项目;
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任意向大年龄段或向小年龄段跨组;
如果1个组别报名人(对)数不足3人(对),可采取并入比该组小一个年龄组进行比赛(如A组出现此类情况,则取消该组别),由于报名人(对)数不足造成运动员一个参赛项目的并组不影响其所参加其他单项的年龄组,即不视为跨组报名。
六、参加办法:
(一)比赛报名: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根据赛事规程及要求进行报名,赛事服务费:50元/人/项。
2. 每人最多限报同一组别2个不同的单项。
(二)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经报主办单位同意后可受邀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2017版《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分站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第一、二阶段均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16分交换场区,31分封顶。四分之一决赛开始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21分封顶。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6分交换场区,11分封顶。
(四)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五)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冠、亚军及并列第三名;第五名-第八名并列为第五名,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二)各组别参赛人(对)数八人(对)及以下,减一录取,不足三人(对)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获得本赛区选拔赛相应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将获得参加东西南北中大区赛的参赛资格。
(四)在选拔赛、大区赛和总决赛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照中国羽协业余运动员积分办法,将获得一定的积分,并将按照羽毛球项目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标准,获得申请相应运动水平等级。
(五)奖励办法详见补充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由四川省羽协选派人员组成。
(二)赛区裁判员
1.四川省羽协选派比赛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各一名,于赛前1天到赛区参加筹备工作。
2.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3.选拔赛比赛半决赛前采用1人裁判制,半决赛开始将适当增加裁判员数量。
十、其它:
(一)报名参赛人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
(二)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羽毛球协会。